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电子护照办理。为办照人员提供办理护照所需的电子照片、电子签名等信息的采集、汇总以及上报等工作。
2、外事翻译服务。配合全市外事、外经工作,服务于我市各领域的国际化交流与合作,在接待会见、全市大活动及外商来通考察期间,提供同声传译、文字翻译、团组陪同讲解等翻译服务。
3、因私签证工作。积极巩固我市与外国驻上海各总领馆间的沟通联系,不断拓宽受理渠道,为我市市民赴海外商务工作以及探亲、旅游等提供签证一条龙服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外事服务中心。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为南通市外事服务中心。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南通市外事服务中心以“外事惠民”为工作理念,紧紧围绕“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宗旨,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外事管理和服务水平,年内多项工作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
一、电子护照工作
2017年我市共颁发因公护照821本,其中电子公务护照115本,电子公务普通护照706本,颁发量比2016年同比减少5.1%。
在受理护照材料时,我们严格遵守颁照程序,坚决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审核护照申请材料,做好护照的颁发工作。加强对因公出访人员身份的核查,对有疑义的团组和人员必要时采取要求面谈、核查身份证件等措施。明确专人负责护照的收缴工作,采用护照系统管理与人工催缴相结合的方式,依照系统收缴记录,对于逾期未还的团组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通信手段进行催缴;对于拒不上缴护照的部门和单位,暂停其所有出国团组的任务审批及护照签证办理工作,直到其归还证件为止。坚持双月通报制度,每两个月对护照收缴率进行排名,进一步提高各县(市、区)外侨办、各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二、因私签证工作
今年共受理办结因私签证3872人次,2036批次,其中受理日本、韩国等国近3600件。
外服中心因私签证业务在年代办量继续名列全省前茅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外办优势,做好便民惠民工作。1、在积极拓宽签证申办渠道的工作上,新增了奥地利和瑞士的因私签证代办服务;2、积极加强与上海外经贸公司的业务联系、定期派遣工作人员去上海学习最新的业务知识;3、与各国驻沪领馆定期沟通和联系,把握最新的签证政策,宣传推广。坚持用精湛的业务水平、优质热情的服务态度让南通的企业和市民能便利出行、安心出行、顺畅出行。
三、领事认证工作
2017年,在外交部领事司的正确领导下,南通市外服中心紧紧围绕“外事惠民”工作中心,倾力打造政务服务品牌,多措并举,全面提升领事认证管理和服务水平。在管理上,以文书的审核把关为基础,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加大审核力度;在服务上,以电子签署和二维码的启用为契机,进一步优化领事认证服务流程,提高办件效率,推动服务创新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全年共自办领事认证4389份,代办领事认证1465份,自办量较去年上升了2.7%,代办量较去年下降了5.5%。
第二部分南通市外事服务中心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外事服务中心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42.7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5.41万元,减少9.74%。主要原因是1、人员减少;2、上调住房补贴比例。
其中:
(一)收入总计142.7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42.13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15.41万元,减少9.74%。主要原因是1、人员减少;2、上调住房补贴比例。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0.63万元,为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费用(上年公务卡余额)。
(二)支出总计142.7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7.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人员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0.01万元,减少19.0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住房保障(类)支出15.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新职工购房补贴以及提租补贴的支出。
3.结余分配0万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外事服务中心本年收入合计142.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1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外事服务中心本年支出合计14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09万元,占82.72%;项目支出24.67万元,占17.28%;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外事服务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42.7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5.41万元,减少9.74%。主要原因是1、人员减少;2、上调住房补贴比例。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外事服务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42.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41万元,减少9.74%。主要原因是1、人员减少;2、上调住房补贴比例。
南通市外事服务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3.9万元,支出决算为14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港澳台侨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6.53万元,支出决算为10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有结余。
2.港澳台侨事务(款)其他港澳台侨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2.4万元,支出决算为2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结余。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4.97万元,支出决算为1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调住房补贴比例。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外事服务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0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2.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5.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外事服务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7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41万元,减少9.74%。主要原因是1、人员减少;2、上调住房补贴比例。南通市外事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3.9万元,支出决算为14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外事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0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2.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5.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南通市外事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7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0.73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73万元,完成预算的13.62%,比上年决算增加0.66万元,主要原因为接待人次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接待批次人次减少;2、厉行节约;3、与主管单位外侨办共同接待的团组,费用由外侨办统一结算。外事接待支出主要为接待外宾、使馆领馆人员、国际友人等,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4批次,36人次。主要为接待外宾、使馆领馆人员、国际友人等。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为与主管单位外侨办共同接待的团组,费用由外侨办统一结算。
南通市外事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为会议与主管单位外侨办共同召开,经费由外侨办统一结算。南通市外事服务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为培训与主管单位外侨办共同举办,经费由外侨办统一结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外事服务中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共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三)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