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供办妥件邮回服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外侨办,各有关单位:
为将“外事惠民”工作落到实处,减少办事人员往返取件的不便,现我办对“审核华侨回国定居”等七个行政服务事项提供办妥邮回服务。申请人在市政务中心外侨办窗口递交申请材料时,如需要窗口提供办妥邮回服务,可填写《南通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受理办妥件邮回服务告知单》,事项办理完结后,窗口工作人员将相关材料寄给申请人,回邮邮费由申请人支付。该服务自2014年4月14日起实行。
特此通知。
南通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