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外侨办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南通市外侨办 发布时间:2012-04-09 09:59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及《南通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准确公开,由南通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编制。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通市外侨办人秘处联系(联系电话:85099266,电子信箱:ntwqb@163.com)。

  一、概述

  我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纳入常态化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贯彻执行制定的《市外侨办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外侨办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和《市外侨办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等工作制度。严格遵循市委、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部署和要求,成立了南通市外侨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责任主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批流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运作流程、监督检查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等各项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外事侨务资源优势,认真履行职能,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监督、管理的顺利开展。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考核办法,落实了目标责任,使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材料收集、整理、审核和上传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发布信息,努力把南通市外侨办网站建设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为方便网民及时快捷地了解更多的公开信息,我们有针对性地调整了网站栏目,建立信息采集和更新机制,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力求提供内容更丰富、形式更灵活的信息,重要信息做到及时公开更新,切实做到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个人,为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使我办在信息公开过程中,能结合实际,规范管理,讲求实效,突出重点,不断创新,逐步提高我办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能切实按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方案》等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栏目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主动公开方面,严格按照规定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信息报送程序上传。2011年我办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余条,按规定时限向市档案局提供纸质文本供电子文本16份,部门信箱1条,对开展的三侨生身份认定等行政权力事项,共运行了1项,其中中考生12个(由本办审批),高考生8个(由本办审核),高考生向省侨办申报通过率达100%,并在网上动态发布行政职权办理结果。促进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一是充分发挥部门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成功改版了南通市外事侨务办公室网站(ntwqb.gov.cn),在网站上除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外,还开设了“外侨要闻”、“县区快讯”、“出国提醒”、“为侨服务”、“涉外百科”、“侨务经济”等多个栏目,成为向外界公开我市外事侨务信息、为公众提供外事侨务在线服务、向关心我市的国内外人士适时展现我市外侨事业的新面貌、新格局、新进展、新成效的重要窗口。二是认真做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更新维护工作。按照市公开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对相关的栏目和内容及时充实更新,加强信息管理。对网站中机构概况、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固定类栏目,内容变更后24小时内进行更新;部门动态栏目信息随时加载更新,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三是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凡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外侨政务活动,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实行了公开,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等

  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办在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三个方面的不足:一是对信息工作主动性还不强,现有的政府公开信息的总量不多、更新不快,还有个别栏目需要充实;二是信息的管理与维护工作不够完善;三是对公开工作的检查、通报、考评等工作还有待完善。

今后我们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依法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不断拓宽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更及时有效地利用我办的信息公开网,做好我办及全市外事侨务工作动态与各项政策法规的宣传报道工作,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