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监管举措,规范市属企业因公出访活动,更好服务企业“走出去”发展,9月14日上午,市委外办组织召开了加强市属企业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座谈会。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财政局、国资委、产控集团、大生集团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市属企业代表产控集团和大生集团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关于南通市市属企业因公出国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贯彻落实情况,企业2024年团组出访情况,以及企业在开展对外交往过程中需要部门支持的诉求和工作建议。座谈人员围绕“如何进一步规范完善市属企业因公出访人员的监督管理”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市纪委监委监督审查技术室主任赵宏建指出,各级管理部门必须要强化因公临时出国(境)规范管理,完善监管制度和加强工作提醒,避免监管漏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朱雪兵表示,《意见》为推动保障市属国企出访管理提供了明确的依据。一方面要鼓励和支持国企“走出去”拓展海外市场,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内部管理机制,既要“走得快”也要“走得顺”。最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超时绕道、变相公款旅游的违纪行为以及相关违纪处分进行了明确规定。各级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坚持“谁组团、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完善全流程监管。
市外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严航表示,开展市属企业因公出国管理工作,既要方便企业办事,最大限度“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营商环境;又要持之以恒强化因公临时出国(境)规范管理。一要坚定不移地守牢底线,不断强化因公出访全流程闭环管理;二要强化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支持国企高质量“走出去”发展;三要坚持实事求是完善内部机制,找到难点堵点打造我市加强外事管理监督的品牌。不断激发服务基层服务发展的新成效,更好服务市属企业国际化战略发展需求。各业务指导部门分别从各自职能角度,回应了企业关切,并作政策提醒和工作指导。通过交流探讨,座谈人员对进一步规范市属企业因公出访工作达成了一致意见。
规范出访活动是中央八项规定明确提出的重大要求。市委外办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于2023年12月印发了《意见》,进一步加强了新时期南通市市属企业因公出国管理工作,支持了市属企业对外业务需要。下一步,市委外办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调研活动,对《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