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护照遗失、被偷或被抢怎么办?
答:应立即向当地警察部门报失,与我驻该国使领馆联系请求协助,必要时向该国申请出境签证。
二、当持有效签证在目的地国入境、出境或过境受阻时,如何寻求帮助?
答:了解受阻原因,如实向该国出入境管理部门说明入出境或过境的事由。如仍得不到许可,可要求与我驻该国使领馆联系,寻求帮助。我领事官员将向有关当局了解情况,反映当事人要求或进行必要的交涉。如交涉未果,当事人应接受当地主管部门的决定;如受对方不公正对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便于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三、发生交通、工伤等事故如何处理?
答: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或通知雇主,并要求通知亲友或我驻该国使领馆。可要求我领事官员敦促该国当局惩办肇事者,协助通过法律途径或向保险公司争取赔偿。
四、如受到雇主不公正对待或工资被雇主无故拖欠,如何处理?
答:分二种情况解决。一是属国内单位派出的,首先将有关情况报告派出单位,由单位出面协商解决;二是个人受雇的,应依据合同及当地有关法规与雇主协商解决。如得不到解决,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请求我领事官员提供适当的协助。
五、如财产遭盗窃、抢劫或他人强占,如何寻求帮助?
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要求警方缉拿罪犯。也可将有关情况通知我驻该国使领馆请求协助。
六、如家人在境外失踪或遭绑架,如何求助?
答:应迅速通知我驻当地使领馆有关情况(失踪或被绑架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相貌特征和在国外住址),我领事官员根据要求将请求该国有关当局寻找失踪者或解救被绑架者。
七、被羁押或监禁期间受到歧视和不公正待遇,或处罚、量刑过重,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
答:有权要求会见我使领馆领事官员,向其反映情况,并提出进行交涉的请求。
八、如家人在境外死亡,如何处理?
答:首先,可通过我领事官员或亲友了解家人死亡原因和所留遗物(遗嘱),并从当地有关部门获得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其次,可要求前往当地处理善后事宜,费用(含国际旅费、食宿及交通费)须自理,签证须自行办理;第三,如不能前往当地处理后事,可委托在当地的亲友代办遗体火化、骨灰和遗物送回等事宜。如当地法律法规允许,也可委托我领事官员代为处理后事,但应事先提供书面授权书(需经国内公证)。
九、如死亡涉及刑事案件该怎么处理?
答:如死亡涉及刑事案件并已在当地提起诉讼,应聘请律师,密切跟踪庭审情况,同时请求我领事官员关注案件,旁听庭审。如对庭审情况或判决结果不满,可请律师协助上诉,同时可通过我领事官员向当地有关部门转达意见。
十、发生政治动乱、军事冲突或严重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应如何寻求领事保护和进行自我保护?
答:应立即与就近的我驻该国使领馆取得联系,进行注册登记,同时注意保留好自己的重要证件和记录(包括有效护照、出境记录、保险和银行记录等),并将其安全存放,如护照、签证过期立即到我使领馆办理有关手续。为以防万一,应将存放或随身携带的主要资料备双份,并储备必要的食品和药品,保证汽车随时能够安全正常行驶。
十一、如何继承境外遗产?
答:首先,应了解遗产所在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可向我领事官员寻求一般性的法律咨询;如想获得全面详细的法律信息,应向当地律师了解,我领事官员可协助推荐律师;其次,可到遗产所在地自行办理有关手续,或委托律师、亲友代为办理;第三,办理继承手续前,应根据要求在国内办妥有关公证文件,并交给委托人。
十二、继承境外遗产需办理哪些公证文件?
答:继承人出生证明书、亲属关系证明书、结婚证明书、收养关系证明书以及授权委托书等。所办各种公证文件均需附上使用国的外文译文,并根据当事国要求办理领事认证。
十三、非法进入或滞留国外,无有效证件和经济来源,怎样能回国?
答:应向我驻该国使领馆如实报告当事人真实、详细情况(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职业、家庭住址、联系电话、非法出境或滞留经过),待国内原居住地公安机关核实、确认身份,并且家属已垫付其回国费用后,我领事官员可为其颁发回国旅行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