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来华签证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 市外办 发布时间:2024-10-05 08:55 累计次数: 字体:[ ]

随着我国一系列出入境政策措施的出台,外国人来华便利性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外籍人员来华商务、旅游、探亲等,除部分享受免签政策的国家外,大部分外籍人员来华需要提前申办签证。市外办汇总整编了外籍人员申办来华签证常见问题解答,供大家参考。

一、中国签证的种类及其颁发对象?

答:中国签证分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和普通签证。其中,普通签证分十二类十六种,分别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标识:

C: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D:赴中国永久居留的人员;

F:赴中国从事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的人员;

G: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J1:常驻(居留超过180日)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

J2:赴中国进行短期(停留不超过180日)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L:赴中国旅游人员;

M:赴中国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

Q1:因家庭团聚申请赴中国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居留的人员;

Q2:赴中国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的亲属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亲属;

R:中国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S1:赴中国长期(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S2:赴中国短期(不超过180日)探亲的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务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人员;

X1:在中国境内长期(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X2:在中国境内短期(不超过180日)学习的人员;

Z: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中国签证机关根据申请人的入境目的和身份,决定发给何种签证。

二、中国签证上有哪些信息?

答:中国签证上除载有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护照号码等个人身份信息外,还载有有效期、入境次数及停留期等签证信息。

签证有效期(“enterbefore”),系指签证本身的有效期限即自签证颁发之日起到持证人可入境中国的截止日期(以北京时间为准)。如仍有未使用的入境次数,在有效期满前(含当日),持证人均可入境。签证的入境次数(“entries”),系指持证人在签证有效期内可进入中国国境的次数。入境次数用完或入境次数未用完、但已过有效期的签证,均为失效签证。如需前往中国,须重新申请签证。如持证人持失效签证来华,将被拒绝入境。签证的停留期(“durationofeachstay”),系指持证人每次入境中国后被允许在华停留的最长天数,即从入境之日起计算,持证人可在华停留的最长天数。外国人在华停留时间如超过签证允许的停留期而未办理有关延期手续,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情况,将被处以罚款等处罚。因此,持证人遇在中国境内停留时间需超过签证允许的停留期时,必须在停留期满前到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具体要求请查询当地公安机关网站)申请延期(但不一定会被批准)。中国驻外使领馆不办理签证延期。在华工作(持“Z”字签证,具体以签证加注为准)、学习(持“X”字签证)、定居(持“D”字签证)、家庭团聚(持“Q1”字签证)、长期探亲(持“S1”字签证)人员及常驻记者(持“J1”字签证)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必须前往当地公安机关申办居留手续。外交、领事机构常驻人员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必须前往外交部、地方外事部门办理居留手续。

三、外国人在哪些情况下前往中国可以免办签证?

答:属下列之一种情况的外国人来华可以免办签证:

(一)双边协议。根据中国与有关国家签署或达成的双边协定或协议,部分国家符合特定条件人员来华可免办签证。具体信息,请查阅中外互免签证协议一览表http://cs.mfa.gov.cn/zlbg/bgzl/lhqz/。

(二)直接过境。具体信息请参阅中国国家移民管理局网站:

过境24小时免签:https://www.nia.gov.cn/n741440/n741577/c759334/content.html

过境72小时/144小时免签:https://www.nia.gov.cn/n897453/c1613010/content.html

(三)持中国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外国人居留许可者。赴华学习、任职、就业、家庭团聚、长期探亲的外国人和常驻外国记者,入境后必须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手续。在居留许可有效期内,外国人可在华居留并多次出入境,无需另行办理签证。

(四)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者。

(五)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者(APEC虚拟卡持卡人自2023年5月1日起可免签入境)。

(六)前往珠三角、海南岛、桂林

1.持与中国建交国家的普通护照已在香港、澳门的外国人,经在香港、澳门合法注册的旅行社组团进入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指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惠州市所辖行政区)旅游,且停留不超过6天,可免办签证。

2.海南省入境旅游免签:https://www.hainan.gov.cn/hainan/5309/202311/58bf0483fde6462a8069ad1df780a966.shtml

3.对东盟十国旅游团(2人及以上),由广西桂林市旅游主管部门审定资质的旅行社组织接待,由桂林机场口岸整团入出境,可免办签证在桂林市行政区域停留不超过6日。

(七)部分国家持普通护照的公民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和过境不超过15天,可免签入境。具体信息请咨询中国驻相关国家使领馆。

(八)免签入境或或过境情况可能动态调整,建议行前进一步咨询中国驻相关国家使领馆或中国国家移民管理局。

四、外国人同时赴中国内地和香港应如何申办签证?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国香港特区可实行出入境管制。因此,外国人同时赴中国内地和香港特区,除免签情况外,均须事先办妥赴港签证和来华签证。

五、如何查询更多中国签证信息并领取《签证申请表》?

答:请登录中国领事服务网(cs.mfa.gov.cn)“外国人来华Visit China”栏目查询更多关于中国签证的信息。

目前,中国驻外使领馆已启用在线上填写的电子签证申请表,不再受理纸质《签证申请表》,详情请询有关驻外使领馆网站或中国签证在线填表系统网站(https://cova.cs.mfa.gov.cn/)。

六、对准备进入中国的外国人有哪些建议?

答:(一)办理好护照、来华签证等各类手续,携带动植物、货币等入境须符合中国有关规定,在华居、停留期间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二)了解中国有关地方的天气气候、风俗习惯、饮食禁忌等,可携带字典、地图册、常用电话号码(包括国籍国驻华使领馆、报警求助)等以备查询。

(三)在中国境内如遇困难(遗失护照、财务、突患疾病等)无力解决的,可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国籍国驻华使领馆等反映,寻求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