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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APEC商务旅行卡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市外办 发布时间:2021-03-25 字体:[ ]

为进一步规范APEC商务旅行卡管理,市外办对APEC商务旅行卡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完善,出台了《南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APEC商务旅行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问题做如下政策解读:

一、《办法》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为促进我市企业实施“走出去”发展,更好地拓展海外业务。根据外交部《关于为民营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办法和管理规定》《关于地方国有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通知》《关于为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和台港澳资企业中方(大陆)人员颁发旅行卡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apec商务旅行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外领函〔2019〕133号)和省外办《江苏省APEC商务旅行卡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关于印发江苏省APEC旅行卡申办企业资质量化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20年起取消了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等要求,降低了企业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门槛。

二、企业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的流程?

先登录南通市外办的网站wb.nantong.gov.cn,下载相关表格,严格按照网上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向企业注册地的县(市)区外办提出初审申请,初审同意后携带相关初审资料到南通市外办窗口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

三、什么是白名单制度?

针对本辖区内规模大、信誉好的外向型企业建立的制度,市外办每年组织“白名单”企业推荐评选工作。“白名单”企业可直接向市外办提交申请材料。

四、什么是诚信企业?

市外办组织诚信企业评选。本辖区的APEC卡持卡企业向企业注册地的县(市)区外办提交诚信企业申请,初审同意后,各县(市)区外办上报市外办,市外办联合信用办按程序评定。诚信企业可自主集中保管旅行卡,每年需按时完成管理和使用情况自查报告提交市外办备案。

五、什么是企业备案制度?

为简化企业申请材料,市外办建立企业备案制度。对申办企业实行“一次建档、长期有效、定期复查”做法。同一年度申请企业只需在首次申请时提供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市外办和初审单位各留一份。当年企业再次申请时,企业部分的申请材料项可不再提供。

六、企业获得APEC商务旅行卡后如何保管?

按程序评定的APEC商务旅行卡诚信企业可自主集中保管旅行卡。各县(市)、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的旅行卡由其外办保管;市属国有企业旅行卡由市外办集中统一保管。企业需要使用旅行卡时,填写《APEC商务旅行卡领用表》,向旅行卡保管单位申请领取;持卡人应于回国后七日内将旅行卡交还保管单位。

南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APEC商务旅行卡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