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斐济共和国政府互免签证谅解备忘录》于2015年3月14日生效。
根据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外交、公务(含公务普通)和普通护照的公民,在斐济入境、出境或过境30日内免办签证。如需超过免签期限逗留,应当依照斐济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如欲在斐济从事学习、工作、定居、媒体活动以及其他须由缔约双方确定的事项,应在入境前申请相应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