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科威特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特别和公务普通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于2014年10月17日生效。
协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外交、公务和公务普通护照的公民,在科威特入境、出境、过境,停留不超过30天,可免办签证,由颁照单位开具出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