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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

奥地利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欧洲联盟关于互免持外交护照人员短期停留签证的协定》于2016年3月3日起临时适用。

协定规定, 中国持有效外交护照的公民, 在奥地利旅行且在申根区域每180日停留最长不超过90日, 免办签证,由颁照单位开具出境证明。

二、持公务、公务普通护照者须申办签证:

1、一表(英文或德文大写字母填写)、一照

2、邀请信原件(AUSTRIAN-CHINESE FRIENDSHIP ASSOCIATION的邀请信无效)

3、邀请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派遣信(须打上负责人姓名、职务,薪水,具体出访目的和相关情况,然后由负责人签名盖章)

5、派遣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6、邀请方为企业性质的,必须提供电子担保函编号(由邀请方向当地警察局申请,警察局登记备案后生成一串编号:SHA+阿拉伯数字)

7、凡国际性、区域性等大型会议,需提供会议注册凭证

8、提供奥地利本土购买的意外伤害及医疗保险单,如实在无法提供境外保单,则须提供国内大型保险公司出具的意外伤害及医疗保险单复印件,保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投保天数须多于出访天数一至两天,出境时须随身携带此保单原件

9、护照复印件(含护照资料页及签证页,并订在一起)

10、同时申办几个申根国家签证,须提供所有国家邀请函(邀请函出访时间须依次衔接),机票订单、旅馆订单,并在签证表上填写所有申请签证国家的起止时间,派遣信(不同国家分开提供)上也要写明所有国名和每个国家停留起止时间

11、申请停留时间超过30天以上的签证,需提供“劳工部批件”

* 送签材料请按上述序号依次排放整理,表格、护照复印件、保单(若单独购买)请夹在各自护照中

*持联程机票,过境不超过24小时,不出机场,可免办签证

* 中国公民赴波兰等六个申根成员国注意事项[2009年9月转自外交部网站]

为避免持中国外交、公务护照人员在比利时、德国、法国等申根国家转机前往波兰、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立陶宛及马耳他六个免签申根成员国受阻,外交部领事司谨提醒:根据双边协议,持中国外交、公务护照人员可免签赴波兰、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立陶宛及马耳他六个申根成员国,但须乘直航前往上述六国。免签人员如过境其他申根国家前往上述六国,须提前办妥有关申根国家的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