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外交、公务护照者免办签证,由发照单位开具出境证明。
二、持公务(因公)普通护照者需申办签证:
1、所需时间:15个工作日(加急需提前申请同意后再办)。
2、一表二照(素色背景或白色背景)。
3、伊邀请单位向伊外交部申请6位数编码的返签号,待批准后,凭有此返签号的信函(可传真)申办。
4、护照复印件(护照复印在横向搁置的A4纸左边,右边留一半空白)
5、派遣单位英文出差证明。
6、领馆可能要求补充的其它材料。
7、持联程机票,过境24小时之内,不出机场,可免办签证。否则,应申办过境签证。
8、过境签证需要: 1)第三国的签证原件。
2)机票复印件。
3)一表(同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