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外交、公务护照者免办签证,由发照单位开具出境证明。
二、持公务(因公)普通护照者需申办签证:
1、所需时间:7个工作日。
2、二表、二照(贴在签证表的右上角)。
3、邀请函及复印件一份。
4、苏丹外交部发给苏丹驻华使馆的批文,出访团组须确认苏丹外交部领事司已将返签号传真至苏丹驻华使馆并提供返签号,否则使馆不予受理签证(苏丹驻华使馆传真号码:010-65321280)。
5、派遣单位的出差证明(单位信笺纸英文打印,可参照护照签证处提供的出差证明样式,但还须注明允许其出国工作等内容)。
6、经济担保证明(如邀请方承担,邀请函中注明;中方承担,派遣单位信笺纸英文打印,可参照护照签证处提供的经济担保证明样式)。
7、健康证明。
8、护照复印件二份。
9、使馆可能要求补充的其它材料。
10、一般发给一个月有效的短期签证。所有长期签证一律到苏丹国内办理延期。
11、过境必须申办签证。
12、苏驻华使馆每周一至四10:00-12:00接受申请,每周五只发签证而不受理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