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年8月17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外交、公务护照的公民,在肯尼亚入境、过境,停留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由颁照单位开具出境证明。停留超过30天,应当依照肯尼亚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办理停留居留手续。
二、2015年9月1日起肯尼亚实行电子签证。除免签人员外,所有赴肯外国人均需申请电子签证。(登入肯尼亚移民局网站www.ecitizen.go.ke申请,evisa入境时须交给移民官。)持公务普通护照者需凭电子签证,由颁照单位开具出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