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加拿大驻上海总领事馆通知,自2018年12月31日起,加拿大将启用新表并对包括因公团组在内的中方签证申请人采集生物信息,具体如下:
一、实施对象
(一)采集对象
14周岁(含)至79周岁(含)申请加拿大临时访问签证、学习或工作许可、永久居留的中国公民。
(二)免采对象
1、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及其随行家庭成员;
2、年龄低于14周岁或高于79周岁的签证申请人;
3、可获发加D-1(外交)或O-1(公务)签证人员,主要包括:
(1)派驻加拿大使领馆或国际组织的外交、领事官员及其随任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行政技术人员);
(2)派往加拿大执行临时外交、领事任务的职业外交或领事人员;
(3)应加拿大联邦政府或省、地区政府邀请,赴加执行公务的政府官员(含中央和地方);
(4)应国际组织邀请,赴加参加相关会议的政府官员;
(5)外交信使。
上述5条系加方提供的符合D-1、O-1签证审发条件的主要情形。
4、不属于上述免采范畴,但可获发加C-1(礼遇)签证的持外交、公务护照赴加执行公务的副部级或副省级(含)以上政府官员(包括各部委的部长助理),申签时需出具外交部领事司或地方外办的照会。
5、持有有效美国非移民签证,经加拿大往返中国和美国之间,申请加过境签证且停留不超过48小时人员。
二、实施方式
(一)对已持有加有效签证的中国公民:在签证有效期内无需采集生物信息,但另外申请赴加永久居留者除外。
(二)采集申请人的生物信息:十指指纹及面相。采集后,无论护照、个人信息或申办地点是否变更,10年内可免采。
(三)生物信息采集费:采集生物信息人员,需缴纳85加元采集费,拒签不退费。
以下三种人员采集生物信息可免交生物信息采集费:
1、外交护照持有者;
2、过境签证申请者;
3、应加拿大联邦政府或省、地区政府邀请,赴加执行公务的非政府官员。
(四)有效期:1次采集10年有效,生物信息采集后10年内再次申请签证,无需重复留存生物信息,但再次获发签证的有效期将不超过生物信息采集的有效期。
三、新表链接:
https://www.canada.ca/en/immigration-refugees-citizenship/services/application/application-forms-guides.html
四、签证材料:
(一)所需时间:短期(90天以内):需提前7个工作日申请签证。对于持外交、公务护照的申请人,领馆需先将其申请资料发往加外交部,加外交部于第10个工作日通知领馆是否发给入境签证,因此,因公团组在申请加签证时需留出足够的申办时间。长期(90天以上含90天):需提前1个月左右申请签证。
(二)邀请信原件或传真件:邀请信需用邀请单位信笺纸打印,并由邀请人亲笔签名(电子签名不能申请签证)。邀请信要写明访问目的、访问时间、停留时间以及被邀请人的姓名和职务及行程。
(三)单位派遣函:由出访单位用有地址和电话的信笺纸英文打印。内容需写明出访目的、出访时间和停留时间,同时,要写清楚出访人员的名单和职务,还需特别注明此次访问的往返国际旅费和食宿行费用由谁承担。
(四)签证表格:A、在线英文填写IMM5257签证申请表一份,B、在线填写IMM5645家庭信息表一份,C、手工中、英文填写一份教育和就业细节表。如申请人在IMM5257表“BACKGROUND INFORMATION”选项中有填“YES”的申请人需加填IMM5257的SCHEDULE 1表格一份。教育和就业细节表用英文和中文填写,从中学开始填起,年份不能有间断。如一张表格无法填写全部内容,可另附纸填写。
签证表在线填写网址:
https://www.canada.ca/en/immigration-refugees-citizenship/services/application/application-forms-guides.html。打印必须用激光打印机,不可使用喷墨打印机,表格可正反打印,也可单面打印,但条形码只能单面打印。特别注意:所有签证申请表格须按要求逐项如实认真填写,如漏填、误填或瞒填,将导致签证审核时间延长甚至拒签。
重要提示: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表的方框6中提供电子邮件地址以便收到生物识别指导信。不提供电子邮件地址做将延迟申请的审理时间。请确保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后定期检查电子邮件。加拿大领馆发出的任何电子邮件都将以"@international.gc.ca"或"@cic.gc.ca"或"@canada.gc.ca"结尾。申请人应将这些后缀添加到安全发件人列表中,以确保重要的电子邮件不会被发送至垃圾邮件文件夹。邮箱收到生物识别指导信后,请打印出信件全部内容,录指纹时使用。在收到邮件后,请立即向市外办反馈,由市外办向省外办预约录指纹时间,省外办将会根据团组出行的紧迫顺序安排录指纹时间,故申请团组至少提前两至三周办理加拿大签证。
(五)照片2张,为半年内近照,规格最大不超过50mm×70mm,最小不小于35mm×45mm。照片钉在IMM5257签证表第一页的正上方。
(六)护照复印件。
(七)特别提醒:
1、(材料顺序)每一位申请人的IMM5257签证申请表、SCHEDULE 1表(如有)、IMM5645家庭信息表、教育和就业细节表、条形码按顺序装订在一起。另将团组中所有申请人的条形码再复印一份,按团组人员顺序集中装订在一起并放在签证材料的最上面。持公务护照人员的申请材料放在最上面。
2、自2012年10月1日起,因公办理加拿大签证材料除提供原有纸质签证表外,还需提交存贮填写完整的签证表电子文档的U盘,该U盘在领馆受理签证结束后与护照一并退回。具体操作如下:因公赴加拿大团组在提交签证申请材料时,将网上在线填写完整的签证表电子文档(PDF格式,访问签证为IMM5257表)拷入空白U盘,每个团组用一个U盘,U盘上粘贴纸条,标示团组名称及团组编号。电子文档(PDF格式)文件名为:
V_P1234567_XX_Embassy_of_China_01(访问=V,工作=W;P1234567=护照号码;XX=团组总人数;Embassy_of_China=邀请单位英文名称,邀请单位名称少于15个字符;01=团组人员序号),请将U盘放入信封内与签证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3、申请赴加拿大签证需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及护照原件,不再接受提供护照复印件先行审核。申请材料在领馆审核期间不允许借出护照。另外,在线填写IMM5257签证申请表完成后需按下“VALIDATE”键,保存申请表格确保生成条形码。